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审核,下列单位获准事业法人设立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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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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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单位名称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法定代表人 |
开办资金(万元) |
经费形式 |
住所 |
举办单位 |
1 |
12371621MB2813005M |
惠民县特殊教育学校 |
对残疾儿童实施义务教育<业务范围:一.听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二.听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 |
王玉宝 |
200 |
财政拨款 |
滨州市惠民县武定府路245号 |
惠民县教育局 |
2 |
12371621MB28138141 |
惠民县第三中学 |
宗旨:实施高中和初中基础教育。业务范围:高中学历教育、初中学历教育、举办培训班;举办校办产业、开展勤工俭学、社会公益活动等相关培训及活动。 |
赵仁新 |
30520.3 |
全额财政拨款 |
惠民县孙武二路以北,乐安三路以东,乐安四路以西 |
惠民县教育局 |
3 |
12371621MB2813961J |
惠民魏集古镇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
本单位的宗旨是代表惠民县人民政府对魏集古镇旅游度假区行使统一保护、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等职权。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和决定,履行县政府确定或授权的具体工作职能,实现对魏集古镇旅游度假区的有效管理;(二)负责区内旅游资源和服务设施的保护、管理和开发;(三)负责修编旅游区规划,制定宣传促销计划,并负责实施、管理和监督。(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刘志杰 |
10 |
财政拨款 |
惠民县鼓楼街89号 |
惠民县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