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作为县级医疗机构的中坚力量,其改革成败关系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成败。山东惠民县编办立足本职,按照“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要求,深入推进全县公立医院体制改革,确保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成效。
一、以“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主体地位”为中心。县编办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改革精神,积极探索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的方式路径。2015年,在县人民医院率先启动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建立了由政府代表、专家代表、医院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组成的理事会为决策监督机构和医院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两级医院管理体制。召开第一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人民医院章程,初步建立了权责明确、管理高效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为全县公立医院全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积累了经验。
二、以 “创新编制管理”为基本点。县编办紧抓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这一基本点,主动探索、科学实践,多次深入公立医院座谈调研,在公立医院开展了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度。参照《山东省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对全县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进行核定备案,2016年起, 不再安排公立医院用编进人计划,在总量内,由公立医院自主制定、执行新进人员计划,并报编办备案。这一制度的出台更加有利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有效解决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方面的瓶颈。
三、以 “强化监管考核”为基本点。为保障改革做的不散不乱,县编办依托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平台,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为抓手,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公立医院监管力度。2013年起,全县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2014年,将绩效考核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中。在总结近几年考核经验的基础上,县编办不断调整优化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考核力度,注重对考核结果的运用。通过考核不断引导和促使公立医院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益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