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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惠民县编办“双公示”实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开工作“提标扩面”
2016-03-18 08:48:17

为推动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监督,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的要求,惠民县编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编办网站和政府网站的“七日制”双公开,提升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透明度。

一是“定目标”,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示工作的分量。惠民县编办印发文件把“双公示”纳入重点工作,通过编办工作会传达上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充分认识“双公示”的重要性,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落实专职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双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定程序”,纵横双向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开。惠民县编办按照“双公示”工作方案要求,“纵提标、横扩面”。“纵向”提高公开标准,进一步规范公示内容,全面整理2015年度以来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公开事项,制定完善公开制度,从内容的“标准化”推进公开工作;“横向”扩大公开范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双公示”专栏和县编办信息公开专栏同时进行公开,提升社会各界的知晓率,强化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有效督促事业单位管理的规范化发展。

三是“定责任”,将公示环节落实到岗到人。按照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的要求,惠民县编办明确了“双公示”工作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具体落实“双公示”工作,并将“双公示”制度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每周公示制,实现行政许可信息公示的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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