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简政放权”后出现监督空白,惠民县编办把推广随机抽查作为创新监管方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抓手,逐步完善随机抽查制度的三项配套措施,有效推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开展。
一是着眼于“行之有效”,建立部门随机抽查办法。惠民县推进转变政府职能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梳理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分事项制定合理可行的“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细化各个检查环节,明确行政抽查的依据、主体、内容、人员、方式、频次等,坚决避免出现“一刀切”。同时形成严格的惩处办法,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营造“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监管环境。
二是聚焦于“填补空白”,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以及政府责任清单,惠民县转变政府职能办公室指导单位梳理自身职责,重点向权力事项调整和取消后的“监管空档”撒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事项整合,以“合法”为前提,以“可行”为原则,逐步形成各单位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加强事中事后的精细化监管提供基础。
三是发力于“以少管多”,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惠民县通过摸底市场主体环境,广泛征求行政相对人意见,以工商、质监、食药、建设、农业等部门为试点,逐步推广至全县各个领域,形成了行业主体名录库。同时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择优而选形成执法人员队伍,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开展随机抽查,实现“以点控面”的监管效果,以“低消耗”落实“大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