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有关精神,惠民县编办落实责任、明确时间、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有关要求。
一是“转体制”,教师由“镇管”改为“县管”。为实现教育教学由教育专家管理的目标,县编办牵头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制,中小学教职工由“镇管”调整为“县管”,人员经费由乡镇承担全部调整到县级财政承担。同时,撤销乡镇教委,建立学区,学区不再配置专职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由乡镇驻地初中或中心小学校长和其他工作人员兼任。
二是“放权力”,交流由“审批”改为“备案”。为进一步调动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县编办深入践行“放管服”的要求,建立中小学校长、老师交流备案制度。教育主管部门每半年将中小学教职工交流名单报县编办进行备案,县编办在编制实名制系统中予以调整,不再进行提前审批,将原来的“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权力下放给教育主管部门,充分发挥其自身优势,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强队伍”,班额由“大班”改为“小班”。为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进一步强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力量,县编办“双管齐下”。一是“增编”。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鲁政办发〔2011〕44号文件规定的编制标准,为全县中小学重新核定编制共计4830名,加大编制的统筹力度,在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396名编制建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二是“增人”。将用编进人计划向教育系统倾斜,2016年在教育系统整体满编的情况,县编办使用“专户编制”为农村中小学招聘教师199人,2017年全县拟招聘事业人员242人,其中教育系统200人,占总数83%,为解决“大班额”问题提供充足的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