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局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目前,县发展改革局共有行政许可4项,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县发展改革局审改工作联系电话:5669799;电子邮箱:hmfzjhj@163.com。
实施单位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时限 |
是否收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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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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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
3716210100201 |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和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企业 |
无 |
20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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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6210100202 |
权限内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
企业 |
无 |
20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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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6210100203 |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
企业 |
无 |
20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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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6210100204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社团组织 |
无 |
20 |
1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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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6210100201 服务指南 3716210100201 业务手册
3716210100202 服务指南 3716210100202 业务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