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科技局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目前,县科技局共有行政许可2项,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县科技局审改工作联系电话:5321124,信箱: sdhmkjj@163.com。
事项编码 |
事项类别 |
行政审批事项及子项名称 |
设定依据及内容 |
共同审批部门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是否收费 |
咨询电话 |
受理地点 |
受理条件 |
3716210100901 |
行政许可 |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9年5月通过)第三十五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
无 |
15 |
15 |
否 |
0543-5321124 |
惠民县人民政府三楼 |
申请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3716210100902 |
行政许可 |
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 |
《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2008年5月通过)第十六条:“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下列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意见。” |
无 |
10 |
10 |
否 |
0543-5321124 |
惠民县人民政府三楼 |
申请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