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房地产管理局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目前,县房地产管理局共有行政许可1项,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县房地产管理局审改工作联系电话:5328220,电子信箱:hmxfgj@163.com。
实施单位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时限 |
是否收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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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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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管局 |
3716210102111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
企业 |
无 |
10 |
5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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