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行政许可项目目录
目前,县司法局共有行政许可1项,现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以及行政审批项目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县司法局审改工作联系电话:5321126;电子邮箱:hmxsfj@126.com。
371621010501公证员执业审查服务指南 371621010501公证员执业审查业务手册
实施单位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对象 |
共同审批部门 |
审批时限 |
是否收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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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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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
3716210101501 |
公证员执业审查 |
《公证法》(2005年8月通过,2015年4月修订)第二十一条:“担任公证员,应当由符合公证员条件的人员提出申请,经公证机构推荐,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任命,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公证员执业证书。” |
公民 |
无 |
20 |
2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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